镇江市印发《2016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意见》

22.03.2016  19:4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3月14日,镇江市依法办印发了《2016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2016年镇江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主要举措。提出了五项工作目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争创市效能革命十大服务品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争实现无错案,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达100%,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达100%)和八项具体举措。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畅通网上办事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意见》还专门提出了探索“阳光e复议”,争创效能革命服务品牌这一创新举措。今年,镇江市法制办将在网上建立行政复议受理、审理、送达工作平台,方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