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出台2015年全市绿化工作意见
11.03.2015 11:22
本文来源: 林业局
近日,扬州市政府出台2015年全市绿化工作意见,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改善生态、优化环境、提升形象、服务民生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为载体,科学规划、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全市植树造林工作,为实现“水清、地绿、天蓝、气爽”的生态扬州多作贡献。
意见明确了2015年扬州城乡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即成片造林2万亩;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75个;新增花卉、苗木、果树等高效林业面积1万亩;新建湿地保护小区4个,湿地恢复面积4650亩;全市林木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分别稳定在23%、20.8%左右。市区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以上,立体绿化5万平方米,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43.1%和40.75%,加快推进市级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建设,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各县(市)新增城市绿地90万平方米、立体绿化6万平方米。市级完成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市)积极开展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市区主要道路、河道和出入口绿化养护工作,引导鼓励市民发展庭院、阳台绿化,形成家庭养花习惯。
意见要求以2500周年城庆为契机,用最大力度、尽最大可能开展植树造林,推进“五路一环一河”、廖家沟中央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建设,突出抓好“生态中心、生态廊道、生态家园、生态湿地、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等六大生态绿化工程;严格执行《扬州市市级财政绿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扬州市绿化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全面统筹、有效序时推进植树造林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本文来源: 林业局
11.03.2015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