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质监局公布2014年全市电梯安全监管情况
近日,南京市质监局编制完成《2014年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以下简称《报告》),全面反映2014年全市电梯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以科学指导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增进市民对我市电梯安全状况的了解,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底,全市各类在用电梯共55941台,(其中乘客电梯45399台,载货电梯3679台,自动扶梯4540台,自动人行道432台,液压电梯158台,杂物电梯1733台)。在区域分布上,江宁、浦口、鼓楼三区电梯数量位列全市前三,占比43.76%,其中江宁区电梯突破一万台。2014年全市新增电梯8337台(近四年来,全市电梯数量年均增长超过15%,2014年增长16.34%),共有维修保养单位127家,使用单位6667家,持证电梯作业人员14171人。
2014年全年未发生统计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全市电梯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但仍存在由于使用、管理、维保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的困人故障,据南京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统计,该中心全年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708起,解救被困人员10180人,平均每天接处电话88起、处置困人故障18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1.03分钟,比国家规定的30分钟缩短近19分钟。经统计分析,按使用场所性质分,住宅楼发生困人故障最多,全年共计4322起,占67.9%;按电梯投入使用年限分,投用11~15年乘客电梯月均困人率最高,为2.2%。发生电梯困人故障的主要原因为:门系统故障占26.6%;漏水等原因占24.9%;停电、使用不当等原因占18.8%;控制系统故障占16%。此次《报告》还就电梯检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2014年全市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共有438台,经检验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有2955台,检验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井道及相关设备,如底坑有渗水或积水,轿厢地坎与井道壁距离超标,井道照明不符合要求等;机房及相关设备,如机房内有水管等无关设施;轿厢与对重,如紧急照明或报警装置无效。
2014年,南京市质监局在对全市127家电梯维保单位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2013年度电梯复检率较高、监督检查分数较低、问题较多或96333电梯困人故障率较高的维保单位。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82条,全年共办理电梯类行政处罚案件32件,涉及电梯维保单位的11件,其中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占63.6%;涉及电梯使用单位的20件,其中使用单位使用超期未检电梯占65.0%。同时,该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2014年共处理电梯类举报投诉513件,同比2013年下降18%。针对市民集中反映的电梯使用单位未张贴警示标志牌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维保单位维修不及时、电梯超期未检、电梯困人、电梯运行过程中楼层信号丢失、电梯长时间不关门等情况一一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此外,南京市质监局加强部门联动,连续四年配合市住建部门开展老旧住宅电梯专项整治,共完成电梯安全评价408台;联合住建、发改、规划等部门,加强物业责任落实,严格源头质量把关,初步建立起各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协作机制;持续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树立维保诚信质量品牌,评出五星级3家,四星级5家,三星级46家,二星级65家,其中五星级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占全省27.3%(名单见附件)。该局还加大安全宣传,组织广场咨询、社区服务活动147次,开展电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贯,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2014年,南京举办了青奥会和12.13”公祭日等大型活动,南京市质监局提前谋划介入,开展电梯专项检查,组织各检验机构抽调技术骨干对重点场馆的电梯进行保障性检验,驻场24小时值守,圆满完成青奥会和公祭日电梯安全保障任务。
2015年,南京市质监局将与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的监督管理,新措施包括: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从4月开始至今年底,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重点突出 “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和设备薄弱的老旧电梯,同时联合规划、住建等部门制定住宅电梯配置标准并实施。提升电梯维保单位质量水平。重点对无星、困人故障率较高、监督检查情况差的电梯维保单位实施全面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从业人员技能测试,提高电梯维保质量水平。强化一线监察力度。适应监管体制调整,落实区安全监察机构电梯使用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公众聚集、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现场安全监察;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开展重点检查和测试,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诚信管理。加强与招标、住建部门配合,推动扩大星级评定结果采信范围,从源头提高进入南京市场的电梯维保单位服务质量;将连续监督检查结果差、应急救援超时或被行政处罚的电梯维保单位列入黑名单,记入信用档案,连续两次被列入“黑名单”或在“黑名单”期间有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除依法处理外,提请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撤销相应资质。此外,2015年,南京市质监局还将进一步强化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功能和运行水平,加强电梯救援人员培训,提高电梯安全救援能力;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功能,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力争公共场所电梯参保率80%以上,有效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