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召开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会议

17.02.2015  12:32

  镇江召开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市长朱晓明、副市长胡宗元就环保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镇江市环保局局长刘正泰总结了2014年全市环保工作成绩,分析了2015年环保工作的形势,明确了今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

  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突出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主线,深入推进谏壁片区、西南地区以及市区“一湖九河”三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打好水、气、声、渣四个方面的攻坚战,突出依法治污职能,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提升执法水平、推动机制创新。

  具体目标是:污染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年度任务及“十二五”总体任务。环境质量方面,完成大气、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污染防治等“十二五”环保各项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指数位于全省前列;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全省前五位,且不低于66%;pm2.5浓度较2014年下降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比例,全省前五位,且不低于73%;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保持ⅱ类以上,太湖流域国控断面达标率7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