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散办通报2015年全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情况

26.02.2016  20:30

为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程,依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关于做好实施<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有关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1〕1171号)等文件精神,淮安市散办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对2015年全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2015年全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5年,淮安市(含县区)各级散办共检查建设工地480个,1437人次;共发现使用袋装水泥11件,现场搅拌砂浆38件,责令整改47件,行政处罚2件,处罚金额3.5万元。《通报》还指出了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建设项目违规搅拌砂浆等行为时有发生,个别散办没有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个别散办对工程项目巡查没有全覆盖,个别散办对行政处罚存在畏难情绪,个别散办执法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通报》最后对2016年各县区散办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要求: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把《条例》赋予的行政权力行使起来;要及时发现项目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整改处罚力度;要加大政策宣传与督查指导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省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