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综述
农机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推进力量。2015年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各地在注重数量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发展态势呈现以下特点:
合作社数量持续增加。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机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5.4万个,比上年增加4400多个。入社成员数达到190万人(户)。山东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6323个,居全国第一。吉林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5317个,比上年增加71%。甘肃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968个,比上年增加63%。
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推动农机合作社不断发展。2015年全国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317万台(套),比去年增加8万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分别达到49.6万台、35.4万台、16.7万台、1.6万台,占社会保有量的四分之一。黑龙江省从2008年起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31.4亿元,组建了1161家大型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湖南省启动了“千社工程”,由省政府出资3亿元,用两年时间,建立1000家“小精坚”农机合作社。江苏省从2009年起已累计投入9993万元,扶持了998个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全国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7.12亿亩,约占全国农机化作业总面积的12%左右;服务农户数达到3887万户。湖南省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2226万亩,较去年增加540万亩。山东省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等规模化经营的农机合作社达到1500多个,面积超过700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的三分之一。
经营效益越来越好。 全国农机合作社经营活动总收入达到814亿元,比去年增长近200亿元,社均收入达到151万元,比去年增长26万元。农机化服务依然是农机合作社的主营业务,其收入达到567亿元,比去年增长62亿元,其中田间作业收入431亿元,修理服务收入80亿元,分别较去年增长17亿元和4亿元。四川省农机合作社年度总收入达到12.7亿元,比去年提高26.5%。
制度管理更加规范。 各地在积极创办农机合作社的同时,也相继出台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和建设标准,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积极引导他们在农机化生产、跨区作业、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土地流转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制定出台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南或标准,指导合作社经营管理规范化。黑龙江省出台了《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建立了省市两级示范社评价体系,深入开展示范社和规范化建设。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和培育新型市场主体的任务日益紧迫。实践证明,农机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承包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在更大规模上实现土地的统一经营,实现规模效益,有效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水平。今后,农业部将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作为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规范与创新并举理念,推进农机合作社创建形式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扶持政策系列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不断增强农机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