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公布

13.05.2015  11:13

苏财监【2015】149号

  为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要求,我厅联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4年8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对76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等方面。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执业准则,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审计执行质量明显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是检查也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少数注册会计师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结论不适当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厅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6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58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自律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