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交警部门公布10年以上禁驾人员名单

06.08.2015  19:14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吊销驾驶证并禁驾10909人,其中禁驾10年73人,终生禁驾达387人。8月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以来被吊销驾驶证并禁驾10年以上的人员名单。(具体名单附后)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2年以上(含)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10909人,其中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73人,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共387人。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73人,均是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禁驾;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387人中,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的298人,占终生禁驾人数的7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的89人,占终生禁驾人数的23%。

  从被吊销驾驶证准驾车型看,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73人中,准驾车型为A1A2的19人,占26.03%;准驾车型为B1B2的26人,占35.63%;准驾车型为C1C2C3C4的24人,占32.87%;准驾车型为D的3人,占4.1%;准驾车型为E的1人,占1.37%;

  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387人中,准驾车型为A1A2的45人,占11.63%;准驾车型为B1B2的65人,占16.79%;准驾车型为C1C2C3C4的230人,占59.43%;准驾车型为D的17人,占4.39%;准驾车型为E的24人,占6.2%;准驾车型为G的6人,占1.55%。

  此次向社会公布禁驾人员名单,主要目的是警示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后果,彰显法律权威,震慑那些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不要踩踏法律的红线,同时引起社会公众对于安全行车、文明出行的关注,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酒驾、超速、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不要因为一时糊涂而丧失驾驶资格,甚至丢了饭碗。

  吊销驾驶证并禁驾是一项严厉的法律措施,它剥夺了公民在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终生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驶证并禁驾的处理决定,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审慎作出处理决定,并且给予当事人申诉、救济的渠道和权利。吊销驾驶证处罚决定作出前,公安机关将会对当事人进行告知,当事人如有疑问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的要求。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如有不服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像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江苏省今年1-7月份吊销驾驶证10年内禁止申领驾驶证人员名单

  江苏省今年1-7月份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相关链接:禁驾的相关法律规定

   1、吊销驾驶证并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2年禁驾)的情形: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驾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5年禁驾)的情形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吊销驾驶证并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10年禁驾)的情形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吊销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终生禁驾)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