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粮食局出台《2015年仓储管理工作要点》

25.03.2015  10:59

  为适应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新常态,高邮市粮食局出台了《2015年仓储管理工作要点》,重点就仓储管理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出入库管理、业务培训、仓储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推进措施,力促全市仓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仓储管理制度。把完善制度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发现不足,即时完善。对《仓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化学药剂使用和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针对这几年仓储功能提升,机械设备添置较多,补充制定了一份《设备管理维护操作规程》。对《化学药剂使用和管理制度》进行补充,明确“提高熏蒸效果,降低用药量,常规保管同一批次粮食整仓熏蒸每年不超过1次达90%,加2分;单位用药量低于上年用药量药量10%,加2分。

  二是强化仓储管理措施。加强对企业的仓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把推进企业(库点)年终综合考评中的“一符四无”考核与企业(库点)仓储管理专项考核的接轨。粮情检查要留痕迹,重点问题,重点跟踪。要求企业(库点)负责人要定期参与粮情检查,了解情况,规定“没有建立粮情会商制度,企业(库点)主要负责人在粮情记录簿签字每月少于一次的,有一次扣1分;发生重大储存事故以上的,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仓房“三防”设施不齐,发现一项扣1分;粮仓机械违规操作、保管维护不当带病作业,发现一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年终评比一票否决。

  三是严格粮食出入库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安全管理规定》(邮粮[2013]24号)文件精神和《粮油出入库制度》。收购,要执行好统一价格和质量标准,严把质量关;保管,要严格遵照各项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规定,确保仓房存粮达到“一符四无”;销售,严格遵守总公司动库报告制度,符合库存管理要求。

  四是开展仓储业务培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继续加强对仓储人员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夏秋两季收购前,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就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总公司的经营方针、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及仓储保管业务知识等进行培训学习。通过业务会议交流、组织现场观摩、单位交叉检查等方式,促进各单位业务人员相互学习,相互提高,以提高全系统粮食保管、虫害防治等业务水平。

  五是加强仓储队伍建设。重视员工队伍建设,确保仓储人员稳定。有计划安排新进人员参加省局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学习理论知识;适时安排科室新进人员到基层企业短时间蹲点,了解基层业务流程,增加实际工作经验。在职工业务学习、工作环境、生活待遇给予合理照顾。关注仓储企业职工年龄结构变化,适时补充新生力量,做好传、帮、带,保证仓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