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竞拍会在泰州举行

17.08.2015  13:50

  

  8月6日,江苏省 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竞拍会在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共有70多家家企业参加交易。副厅长陈志鹏出席活动并发表了讲话。现场还邀请了13个省辖市分管局长及相关负责人对整个交易过程进行了观摩。

  本次竞拍会有四个创新之处:一是全面申购,增加指标。省厅下发文件组织全省企业申购,交易指标由原先的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扩大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全省常态化排污权交易奠定了基础。二是支持苏北,增加总量。我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区域特征明显,苏南地区排放强度是苏北地区数倍。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适度增加苏北地区总量,减少苏南地区总量,利于环境质量好转。今后,苏南地区原则上不得转入总量指标。三是项目入园,集中管理。参加申购的项目都在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热源在管网覆盖范围内,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便于强化管理。四是促进转型,加快升级。通过严格审核,总量指标优先配置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基础与配套产业,污染少效益好的建设项目,促进区域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陈志鹏对全省排污权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我省是国家首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省份,在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交易平台、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省政府将排污权制度改革列为全省十大任务百项工程的重点工作。全省要加快推进进程,特别是太湖流域地区,要按照国办《指导意见》要求,完成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

  二是着力创新,健全制度。今年年底前,国家将启动污染源“确权”工作,“确权”是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的关键。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环境资源有限也有价”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低碳发展、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这条主线,在制度设计、政策整合、交易规则、平台搭建和监控监管等方面勇于创新,建立健全与总量控制制度、环评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许可证制度相衔接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的配套制度,形成总体推进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

  三是勇于探索,建立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市场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方面的互动机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深入研究环境资源配置办法与市场准入条件,在提供公共资源方式和服务上下功夫,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排污权的配置与使用,调动其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府与市场、企业的良性互动,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