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点基层干部现场述廉考评 现场晒家产妻儿情况
10月18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11月2日,江苏南京率先“试水”,将《准则》、《条例》运用到党员干部年度述责述廉之中,在江宁区秣陵街道举行了干部年终“考廉”,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两部法规展开全面“廉检”。
街道中层干部晒出自家房产车子
下午2点,江宁区秣陵街道四楼大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参会的40名中层干部将通过书面材料,向现场评审团“晒”出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其中,来自会计服务中心、初级卫生保健办公室、街道开发公司以及城市管理办公室的4位负责人,还将走上台公开汇报,接受现场质询。记者注意到,在发言席上,大到履职尽责,小到个人事项,都是各位汇报人必说的项目。其中,办公室面积、个人住房、用车等情况更是让每位汇报人“晒”出了自己的真实情况。
“这次秣陵街道的40名街管中层正职干部全部参加,没有例外;测评过程全公开,之前所有参评干部的个人情况汇报,都进行了集中公示,而最终他们的得分情况也将在第一时间公布。”江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蒋戈木说。
连续两年排名末位,或将予以免职处理
经过一番紧张的现场质询后,参会的所有中层干部们拿起手中的笔,在测评表郑重打分并投入投票箱中。统计人员经过计算,将所有中层干部的得分排名情况现场公布。在汇报的四位代表中,街道开发公司负责人史历尽管得到了不错的分数,但在4人中还是排名最后。根据“考廉”要求,他被“请”上发言席作整改表态。
按照“考廉”工作的要求,本次测评排名最后三位的干部,将要接受街道纪工委的约谈。街道纪工委书记张金陵向记者介绍:“此次考廉的结果,将作为我们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干部考察和廉政档案。此外,对于分数低于80分以及排名末三位的部门负责人,街道纪工委要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出现此情况,街道党工委要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调离、停职检查甚至是免职等组织处理。”
南京市纪委宣传部部长孔祥林说,下一步,将进一步总结江宁“考廉”经验做法,完善成熟后向全市推广,以推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两部法规。
原标题: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