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

29.03.2017  16:35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全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明确于2017—2019年开展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码头、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五项行动”,用三年时间使交通干线沿线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含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打造20000公里绿色廊道,新增绿化面积26770万平方米,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总面积达到78275万平方米,成为展示“美丽江苏”形象的景观带和风景线。

        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推进路域洁化,2017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和垃圾箱、路基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非法占用挖掘公路,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提升绿化美化水平,2019年底前全面建成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完成1000公里出省通道的绿化提升,实现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保障交通畅通,2018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和广告,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搭接道口。最终实现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建成用地外单侧宽度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19600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51200万平方米,完成1000公里出省通道绿化提升。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做到“八无”,即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及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具体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高速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推进路域洁化,2017年6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涵下方、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地面和屋顶)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17年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及桥下空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非法搭建物;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形成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外2条层次分明的绿化带;开展建(构)筑物出新,2017年底前,对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陈旧立面进行粉刷,对破旧屋顶进行整修;清理规范广告设施,全面拆除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缘起100米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全面拆除穿跨越高速公路桥梁等设施的违法广告设施,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最终实现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4700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19100万平方米,做到“五清三化”,即清除垃圾、清除非法堆积物、清除非法搭建物、清除非法种植物、清除违法广告设施,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沿线广告设施设置和发布全部合法,做到安全、美观。

        内河干线航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推进航道洁化,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干线航道内船舶停泊区域内存放的生产生活垃圾、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航道两岸厂矿企业、居民随意排放、丢弃的砂石、泥土、废矿、建材等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理,2019年6月底前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内河航道非码头装卸点、非法堆场,废弃不用、不符合规范的取水灌溉口等老旧生产设施,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两侧违章建筑等;加强航道绿化,2019年6月底前,对内河干线航道沿线绿化、景观等进行提档升级,确保全面绿化到位,探索通过示范工程建立内河干线航道绿化长效管养机制;提升航道美化,2017年底前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交通船闸、水上服务区等设施景观规划,2019年6月底前重点推进干线航道城区段整治,打造城市示范景观带、旅游带、居住走廊、休闲和文化走廊,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内河干线航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养护标准和实施标准。最终实现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6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160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1021万平方米。干线航道两岸(包括城镇段30-60米、乡村段20-30米范围)和交通船闸管理区域、水上服务区“脏、乱、差”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做到“三无两洁”,即无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整洁、水面清洁。内河干线达标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内河干线航道城区段打造成为宜居的亲水和文化走廊。

        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深化非法码头专项整治,2017年全面完成沿江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关停规划港区范围内的所有非法码头,2018年对沿江沿海规划港区范围内无法整治到位的非法码头进行拆除,2019年全面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加强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2017年全省主要港口8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应根据建设条件合理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列入全省重点港区名录的所有散货码头全部达到环保要求;提高港口绿化水平,开展港口作业区内“见缝插绿”工程;美化提升港容港貌, 2018年全省港口重点港区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到100%,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港口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到100%。最终实现公用港口码头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全面完成,主要港口全面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70%以上。港区环境做到“四无六净”,即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扎实开展郑徐、宁安(江苏段)和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整改提升京沪、宁杭、沪宁城际等客运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2310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6954万平方米。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红线外侧至100米范围内做到“六无一有”,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米范围以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做到美观、整洁。(苏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