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王明祥,1999年从部队转业到高港检察院,转业以来,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顺利实现了从军校教员到检察员的转型,由一名转业干部成长为人民检察官。多年来,勤奋务实,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01年被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2004年、2010年,因工作表现突出,荣立高港区政府的三等功两次。多次被区政府嘉奖,2013年被高新区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集体荣誉高于一切
军人的荣誉重于生命,集体荣誉更是高于一切!荣誉是团队创造出来的。1999年,王明祥告别军营,融进检察官方阵。转业后,王明祥在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办公室、政工、纪检、监察在一起办公,人员少、事情繁杂,还不容易出成绩。但他不计个人得失、默默挑起了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的重担。他给自己定位就是主动服务,经常主动与业务科室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为业务部门可是解决困难和问题。10多年来,在综合部门工作期间,敢挑重担、敬业奉献,积极主动地为业务部门服务,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并为此多次得到上级院和有关部门的表彰。
2004年4月份,高港区委组织青年干部工作队到基层挂职锻炼,他来到永安洲镇建安村任支部副书记。挂职期间,严格要求自己,长期食宿在农村,与工作组的同志一起,为民众办事,为挂职村修路6.2公里、修桥两座、修排涝站一座、招商引资四个项目,为该村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目前,他所挂职的村是永安洲镇水泥路最多的村,他们招商引资的四个项目中有两个项目规模越做越大,工作组的工作成果到现在为止还被称赞着。
2008年,院党组把他从公诉科调到案管科,他愉快接受调动,很快进入角色,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监管为根本要求,切实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干警的程序意识和质量意识,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从一名法律的“门外汉”,一步步成长为“活法条”。他在部队时是一名大学老师,转业后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有很多的专业术语学习一两遍根本弄不懂,就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向年轻人学习。检察工作是理论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形势的发展和立法的进步对检察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理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经过刻苦学习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检察官资格。司法考试是法律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在参加司法考试期间,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夜以继日地学习。作为一个学习飞机发动机专业的、年龄上又不占优势的转业干部,要想通过司法考试,必须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艰辛。他每晚只睡三四个小时,困了,冷水洗把脸再继续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他终于通过了国家的司法考试。
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在法律世界中拼搏,满腔热血地扑在检察事业上,匡扶正义、惩恶扬善。2005年年底,他从办公室调到公诉科任科长,负责刑检部门的工作,面对陌生的工作、领导的信任,他从零开始,自我摸索,每次开庭,他都到庭观摩、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他克服困难,开始独立办案。收案、阅卷、讯问,他做足功课,力求做到一次讯问到位,查清所有的犯罪事实,不遗漏任何一个情节;不论最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还是复杂的团伙案件,他始终谨慎细致。严格把关,防止错漏,提高案件的公诉质量。2005年12月21日,公安机关报捕2件22人,其中一起是16人的聚众斗殴案,另一起是97年发生的一起命案。这两起案件,人数多,案情复杂,他带领科室的同志,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阅卷、讯问,他们不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捕决定,还一案追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法院也作了有罪判决。吉某敲诈勒索案,被告人一直狡辩,认为自己是借钱而不是敲诈,到开庭前,只有一次认罪供述,开庭时还是拒不认罪,他通过一系列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锁链,指控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认真审查,依法纠正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和定性。他办理的杨某某敲诈勒索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三个罪名,经过认真审查,他认为杨某某没有强迫交易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最后以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罪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了同样的认定;索有莲故意伤害案,他经过认真审查,发现该案是由于正当防卫引起的,以防卫过当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了同样的认定。在公诉科工作期间,他坚持以事实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实事关、证据关,真正做到不枉不纵,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廉洁自律、树好检察形象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己不正,焉能正人?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展示检察机关执法水平执法形象的“窗口”。同时,如果没有正确的权力观,也容易滋生腐败。在公诉科工作期间,他把权力转化为责任,自我加压、自我管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最终目的。把廉洁自律、清白做人作为他自己的人生信条,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工作中不徇私情,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感,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办案过程中,坚持以身作则,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坚决抵制说情风。他在办理高某某、张某某两起受贿案时,案件的当事人和他很熟,当事人家属多次自己或托人找他,均被他婉转谢绝,其中高某某被改为逮捕强制措施,并被判了实刑,他的亲属认为是王明祥从中作梗,于是反咬一口,举报王明祥接受他们的吃请,组织上很快查清事实,还给王明祥一个清白。王明祥在公诉科工作期间多次拒绝吃请,树立了一个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2012年,他服从组织安排调至高新区院工作。他原来在高港检察院是院领导,到高新区院后变成中层干部,但他没有任何思想包袱,迅速转变角色,一到高新区就进入状态,扑下身子,与科室干警同甘共苦,共同奋斗。综合部门人员少、事情繁杂,特别是刚组建,一切从头开始,与其他单位的综合部门相比,事情更多、更繁杂,更不容易出成绩。酸甜苦辣、个中艰辛,只有自己知道。但他不计个人得失、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地做好全院的信息、行装、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业务科室服务。办公室与市院对应的六个条线部门,在年底的考核中都获得较好评价。就在办公室各项工作开始步入正轨之时,2014年4月他又接到市院通知,借调他负责新媒体工作,没有任何犹豫,王明祥匆匆收拾行囊,走马上阵。面对自己完全陌生的新媒体工作,王明祥这个从来不会玩微博微信的中年汉子虚心向刚进院的年轻同志请教,很快就“玩转”了网络。他每天都花费大量时间泡在网上,只是别人都是在玩游戏看新闻,他却密切关注着检察机关的一举一动。其它省市院有新颖独特的内容发布,他都“收藏”下来,认真研究,吸取智慧经验,用作己用;泰州各家基层院有什么“新闻”,他总是能敏锐把握,迅速和负责新媒体的同志联系,积极转化成一条条生动新鲜的微博微信。很快,他所负责的新媒体工作有了明显起色。一年来泰州检察微信发布自侦案件程序性信息426个,点击量超过160万次,被平面媒体及门户网站转发达到1100多次,泰州市检察机关微信关注人数超过10000人,连续四个月泰州检察微信的排名在全国检察系统排名前10,其中有五周微信排名在全国政法系统进入前10,有6篇次文章点击数排名在全国政法系统微信前10。泰州检察微博也被评为泰州十佳政务微博。(2015年4月30日江苏检察网五一特别策划栏目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