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首例违反新《环保法》企业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27.05.2015  15:31

  近日,常熟市公安局对一起违法排放污水案作出行政处罚,常熟市三联印染有限公司恒顺分公司2名责任人因违反新《环保法》被行政拘留。今年3月30日,常熟市环保部门巡查人员在夜间巡查过程中,发现常熟市三联印染有限公司恒顺分公司员工计某利用临时设置的排污管道,通过动力泵将未经处理的超过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的生产废水经雨水沟道直排望虞河,严重违反了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调查核实后,常熟市环保部门于4月3日将查封决定书送达公司负责人俞某手中,并依法对该公司8台(套)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并依法将此案和相关材料移交至警方。5月13日,常熟市公安局根据新《环保法》第63条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计某和俞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这是常熟市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行政拘留案,有力打击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