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破产特色审判入围试点名单

16.02.2015  14:37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部分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全国9省市(区)的21家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常熟法院入围试点名单,并负责企业破产中债务人自主重整模式探索与完善工作。

  面对新类型破产案件,常熟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开展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并结合当地产业政策,坚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创新破产资产处置模式,找准依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在该院于2010年受理的江苏东联常荣不锈钢带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该院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常熟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并积极向常熟市发改委、经信委了解相关产业发展政策,以严控非新兴产业项目、禁止“两高两低”项目参与为要求,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变价方案,最终该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中以高票通过。

  常熟法院自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已成功审理20余件破产案件,包括2008年债权申报高达110亿元涉及1400余家债权人的科弘系企业破产重整、省内首例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怡华系企业重整案等一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破产重整案件。(商中尧吴欢)

  原标题:常熟法院:破产特色审判入围试点名单

  稿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