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一男子“朋友圈”从事枪支买卖被判刑
中国江苏网11月3日讯 现在,利用“朋友圈”做生意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依靠熟人,产品和资金能够很快周转。下岗的常熟孙某也动起了“朋友圈”做生意的念头,而且他胆子也比较大——他居然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了真枪。最终,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常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7月,下岗后的孙某终日无所事事,苦觅生财之道。百无聊赖的他终日混迹于各种网络论坛,在网络交往中,他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妙方。2013年9月,他联系了网友并开始从事买卖枪支活动。随后,孙某利用微信朋友圈、论坛等方式将其拍摄的真枪照片传至网络,寻找买家,至案发成功交易三次。2014年3月初,这些散布于微信朋友圈的照片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调查后确认孙某从事违法行为,5月21日将其在家抓获。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与孙某进行非法交易的买家中,不乏好奇心驱使同时缺乏应有的法律常识而触刑的人,90后倪某便是其中一位。2014年1月,中专毕业的倪某在看到孙某散播的微信图片后,很想见识一下“真枪”,在强烈好奇心驱使下与孙某联系并约定交易地点,双方按约定完成交易。但随后倪某马上发现这到手的真枪却是个“烫手山芋”,他既不敢随便丢弃引起更大的危害,又害怕上交公安后会被追究责任。于是反复权衡最终将该枪藏于自己汽车后备箱中,数月后案发。现倪某也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微信等聊天工具被广为使用,在作为交流工具载体的同时,利用这一平台而产生的违法犯罪现象也逐渐增加。据悉,目前我国注册的微信公共账号已超过200万个,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以次充好、卖假货、“集赞兑奖”骗订阅等违法现象。
对此,法官提醒消费者,由于在朋友圈发布信息严格上讲属于个人行为,管理部门面对这些庞杂的信息及发布行为,要全面、及时监督是非常有难度的;与微博不同,微信等聊天工具以熟人为圈子进行传播,信息接收者对“圈内人”发布信息的信任度更高,因而其安全隐患也更大。因此广大用户在获取和发布朋友圈信息的时候,需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违法信息应及时举报,同时对于不实或非法信息切勿发布和转载。(记者 李渊 通讯员 吴欢吴向阳)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