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一医院被指隆鼻手术取错骨头 院方否认
导读:孙小姐今年二十多岁,多年前因为觉得自己有些“塌鼻子”而在美容院注射了奥美定进行隆鼻。这种早在2006年就因为不安全而被卫生部喊停的化学物质在孙小姐体内多年,在她知晓其致癌性后决定上整形医院取出,并重新“做鼻子”。
爱美之心人皆有,如今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理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并走进整形医院,通过手术来改变自己外貌。常熟孙小姐(化姓)于今年1月在当地一家整形医院进行了隆鼻手术,但是术后她觉得似乎鼻子并没有变得更美,而且当初和医院的合同约定的取耳软骨部位取错了,造成了她耳部缺陷。
隆鼻手术取错了骨头?
孙小姐今年二十多岁,多年前因为觉得自己有些“塌鼻子”而在美容院注射了奥美定进行隆鼻。这种早在2006年就因为不安全而被卫生部喊停的化学物质在孙小姐体内多年,在她知晓其致癌性后决定上整形医院取出,并重新“做鼻子”。在常熟某整形医院,孙小姐于今年1月完成了这项手术。不过,术后孙小姐觉得手术效果不佳,她并没有因此变得更美丽。
昨日,记者见到了孙小姐,当时做过手术的鼻子的确较为明显地区别于常人,显得略为肿胀。对于这种肿胀,记者根据整形医院在手术前给孙小姐签字确认的《术前须知》上标明“术后反应肿胀恢复期,因年龄、体质、手术部位的不同而有长短和效果的差异,轻者三个月以上,较明显者半年以上。”但是显然和孙小姐事先的期望差距较大,她气愤地表明:“他们医院给我拿错骨头了,当初说是取耳软骨,但是现在取了耳屏,造成我耳朵缺陷了。”
记者获悉,今年1月,孙小姐签订的整形协议包括三方面:取奥美定、隆鼻、取耳软骨。孙小姐指着她的耳朵向记者阐述了“耳屏”的概念,即,耳洞前的小凸起组织。现在她的耳屏软骨被取出,垫入了鼻尖处。她说:“当初协议是取耳软骨,是耳朵后面的骨头,现在拿走那块,影响美观了。”不过,由于双耳位于头脑两侧,记者如果不仔细比较很难发现其差别。
院方表示为正常程序
为此,记者专门来到了孙小姐当初做手术的整形医院。陈姓院长即孙小姐的主刀医生,告诉记者,该手术比较成功,并没有孙小姐所说的情况。他向记者解释说,耳屏就属于耳软骨的一种,并没有取错。陈院长继续补充表示,隆鼻手术植入假体后,鼻尖容易红,因此整容界需要取自体软骨进行垫鼻尖,一般取耳软骨、鼻中隔软骨或肋软骨。在临床实践中,以耳软骨居多,他拿出一本学术论文说:“现在主流的取骨都为耳屏,相比其他影响更小。如果取后面耳廓部分耳软骨,容易背光的时候透光,影响美观。”
至于孙小姐所说的鼻子肿胀问题,院方表示,其本身仍然在恢复期,属于正常现象。陈院长表示,他从事整形三十多年,每年都会做四五十例隆鼻手术,对于他的技术他充分自信,他说:“如果确实有问题,那院方肯定愿意承担,但是她手术成功,而且并没有影响她的耳部,纯属无理取闹。”
律师建议走司法途径
为此,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五官科,顾主任在知晓情况后表示,取耳屏的确不会影响耳部功能,对于外观的影响也不大,他说:“我们手术中也常会使用耳屏骨进行修补,它取出对于人体没有多大影响,对于外观也很难看得出。”
孙小姐就医的整形医院陈院长在采访中同时表示,“整形是一种调整和改善,需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特征进行,并非客人拿了一张明星照片过来,就能改成那种模样。”
现在,孙小姐和整形医院各执一词,院方希望她在恢复期后心平气和地检查究竟有没有影响;但是孙小姐却希望尽早拿到赔偿。对此,记者咨询了医疗律师,律师建议像孙小姐的这种情况,她如果认为身体受损,可以根据医疗服务合同来进行依法维权,看医院是否违约,是否构成侵权。孙小姐同时可以向卫生部门反映,申请医疗争议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上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作者:李渊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