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

14.12.2015  09:4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劳动关系及其利益多样化,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必然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协调利益关系,维护公平正义,如何维护职工权益、保障企业发展,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繁荣发展和职工的稳定和谐,必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要的抓手来抓,为粮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1、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情况的检查。定期对所属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进行风险评估,从而解决企业有法不依,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并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权利。

        2、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用法,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形成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完善制度和机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系统所属企业规模状况,确定协商方式,单独建立工会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购销企业以总公司牵头,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通过规范协商程序,加强协商代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3、建立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系统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建立三方工作制度,形成三方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合力。

      4、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加强基层企业劳动争议协调组织的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化解处理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排查系统内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企务公开

      1、认真贯彻《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民主管理形式,激发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激情,从而改善企业劳动关系。

      2、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坚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公开企业的经营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年度发展计划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认真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从而推进企业的民主管理。

      3、推进企务公开。制定系统《企务公开目录》,督促企业设置企务公开栏,对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及目标利润的实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针对性、及时性。

      四、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1、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努力解决职工切身关系的调整,合理确定提高工资收入等诉求预期,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利益。

      2、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更加注重职工的精神需求,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思想引导,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3、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关心爱护职工,努力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帮助排忧解难,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努力使企业职工成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周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