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常州"非营运"车辆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
29.09.2015 15:0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9月29日讯 昨日,记者从我市运输管理处获悉,自10月1日起,“非营运”车辆将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
根据我市运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管理的通知》,自10月1日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时,应审核《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使用性质,若申请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明为“非营运”的,车辆所有人要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变更后方可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确保运管与公安车管部门营运车辆相关信息一致。(金琪 马静)
编辑: 廉昕朦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9.09.2015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