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律援助关爱失独家庭
13.10.2016 15:0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9月27日下午,神情忧郁的王某夫妇到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受到工作人员热情接待。
王某夫妇独子25岁的王某某系广东某高校研究生二年级学生,7月4日,因生活琐事与室友王某发生口角,并被王某持水果刀刺伤颈部、手部等处,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经广州市相关公安机关鉴定,王某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无刑事责任能力。目前,该案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情急之下的王某夫妇想到了常州法律援助,但根据规定,他们应向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工作人员对王某夫妇进行精神抚慰;通知市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邢辉到场接待当事人;根据市司法局、市卫计委签订的《常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独)法律援助工作协议书》,向市卫计委通报情况。
9月28日上午,常州市卫计委、市法律援助中心、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三方联合接待王某夫妇,经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王某夫妇决定不考虑到广州申请法律援助,而是委托邢辉律师为其代理案件。市卫计委、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反复商讨,决定按照《工作协议》办理此案:市卫计委按照规定给予失独家庭相关补助的基础上,另行给予1万元的案件补贴;邢辉律师减免20%的代理费(约2万元)。后期市卫计委、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关注此案,并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3.10.20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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