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改革创新环境执法机制

31.08.2015  11:11

  内部理清监管权限,对外加强联动执法

 

  今年,常州市环保部门环境执法的“成绩单”在江苏省非常抢眼:截至7月底,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28件,下达处罚决定书571件,罚款金额458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2%、61%、215%。

  短短半年,如此成效,源于常州市环保部门执法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明确监管事权 内部凝聚执法合力

  常州市环保局局长吴琪明说,环保部门主要承担的是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从这个角度去定位,就要求环保部门在内部理清监管权限,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常州市环保局处室根据环境要素的划分作出了调整:新成立了水处、大气处,土处也准备挂牌……各处室的监管责任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环境监察支队处理,在环保部门内部形成了监管合力。

  常州市环保局发文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委托环境监察支队在法定职权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环境监察支队内部也对科室职责进行调整,理顺了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的关系。督查科负责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移送;办案科对信访举报和督查科移送的环境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法制科对相关文书进行书面审查,案件先会审,再由环保局法规处核审,最后以环保局的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遇重大或疑难案件,会由环保局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

  分管环境执法的副局长吴军认为,经过这一系列体制机制的改革之后,环保部门各个处室各担其责,走执法流程的时间相对缩短,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大大加强。

   加强联动执法 放大执法效能

  对于一线执法人员来说,这样的改革让执法边界相对更明确,现场执法时也会更加严谨。

  不仅在内部凝聚执法合力,常州环保部门在行刑衔接的联动执法机制上也积极探索,进一步放大执法效能。

  常州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基础较好,2012年全国首家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中心就在常州挂牌。近年来,常州检察部门对传统的行政执法取证方式和手段提出了检察建议。为此,常州环保部门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对接,司法联动工作进一步强化。

  “我们发现疑似环境犯罪案件的线索,会先去‘踩好点’,然后和公安部门共同商定现场执法的方案,由公安部门协调当地警力,环保部门协调现场监察和监测力量,共同赴现场执法。”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今年上半年,有10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已经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开展执法竞赛 提升队伍综合素养

  随着案件数量增多、办案质量要求的提高,对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常州市通过在环保系统开展“六比四赛”环境执法竞赛活动,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环境执法办案能力得到了进一步锻炼和提升。

  据了解,“六比”即是比行政处罚案件数,比罚款总额,比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数,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比交办案件查处率,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四赛”包括赛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赛查处新型违法案件数等。

  今年以来,常州各级环保部门打出了运用新环保法的“组合拳”,金坛市环保局对某建材企业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武进区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常州市环保局对某热电企业按日计罚处罚270万元;溧阳环保局对某钢铁企业按日计罚处罚410万元等案件也刷新了个案的处罚记录,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声势。

  同时,今年3月,常州市环保局组织重点排污企业召开环保警示教育会议,警醒企业要环境自律、诚信守法。与会企业还签订了《常州市企业环境守法承诺书》。(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