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行业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近日,常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出台《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活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是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 统一规范收案登记制度、完善收案审批制度和建立律师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的聘用、辞退、晋升、福利待遇及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加强人员监管。建立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律师开展各类学习培训,组织实务研讨和交流,鼓励和支持律师参加更高学历、学位教育。建立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定期回访律师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二是规范行业准入机制。 规范资质审核许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实行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热情、高效办理机构和人员资质事项,严格行业准入。加强实习人员管理,加强实习人员的教育、培训、训练和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实习台帐。对实习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实习纪律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定期组织新执业律师进行执业宣誓,把好律师“入门关”。
三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加强律师自身修养,引导律师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律师办案流程,全员使用律师信息化应用平台,编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强律师诚信建设,突出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建立律师诚信评价机制,维护律师行业诚信形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是规范行业自律机制。 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职能。健全律师行业监督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级监督体系,理顺行政和行业投诉查处工作机制。规范律师协会内部工作机制,按照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来源:常州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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