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商局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

13.06.2016  03:18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双公示”工作精神以及常州市政府《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6〕14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常州市工商局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示基本原则、公示信息时间节点、公示内容、公示途径及公示方法,确定公示工作任务措施及相关责任部门,重点理清各部门责任,确保“双公示”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

  二、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信用信息处、办公室、法规处、登记注册处、公平交易处,广告处、和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信用信息处牵头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加强与市经信委(信用办)的联系,统筹推进“双公示”工作。

  三、强化系统应用。通过将省局的业务系统相关数据项和市统一的公示模板内容进行比对、结合,并与信用办充分沟通,确立了该局“双公示”内容的数据项和名称,强化了工商业务系统软件平台的应用,并切实保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的全面准确,为“双公示”工作奠定平台应用及数据基础。

  四、推进工作常态化。以常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对工商部门履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的常态化。 (常州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