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将审计评价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26.01.2015  12:10

  由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的,2014年度辖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市级机关部门依法履职考核中,将审计监督纳入考评范畴。即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严格按规定收取上缴公共资金、是否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共资金等,考评以去年开展的部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依据,对其中出现违法违规收取费用、罚没收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出现收取的资金未按规定上缴的,资金管理或使用制度不健全的,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公共资金的行为进行扣分。将审计监督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不但完善了考评体系,也优化了审计执法环境。(常州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