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推行“一线工作法”

18.05.2016  15:08

近日,常州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行“一线工作法”的意见》。

该局要求,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工作人员将工作重心下移,做到 决策指挥在一线, 局领导每季度到挂钩联系的地区、单位走访调研不少于一次,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在遇到突发情况和群体性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一线进行指挥; 了解情况在一线, 机关干部深入一线广泛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基层情况,每人每年撰写一份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问题解决在一线, 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能解决的马上予以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提请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分步骤予以解决; 矛盾化解在一线, 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主动协调反映强烈的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置办法和预案; 服务民生在一线, 关注企业、学校、社区、农户等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帮助化解; 干部锻炼在一线, 有计划、分批次安排机关干部,尤其是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到一线部门挂职; 形象树立在一线, 彻底转变机关作风,在调解、普法、社区矫正等实际工作中,善于教化育人,同时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