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以问题为导向处置闲置土地面积超过2000亩

02.06.2016  14:55

去年以来,常州市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联动机制,摸清全市闲置土地总体情况,并逐宗逐策进行闲置土地清理。对于通过调查确认用地单位暂时无法实施项目的,由国土部门形成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收回;对已经净地交付,并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明确由国土部门牵头,发改、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办制度,服务企业,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建设;对一些暂不具备开工条件,又不能直接收回的项目,如半拆半留等情况,通过临时使用、恢复使用等办法,如用作临时停车场、作为临时工棚堆场等,消除闲置状态。市政府同时还规定,凡被认为有闲置土地的单位,不得申请新的用地;凡被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去年以来,全市已经收回土地16宗,督促企业开工34宗。(李 树 李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