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局多举措学习施行新《广告法》

10.09.2015  18:46


  常州市工商局以新《广告法》实施为契机,采取宣传、培训等多举措推动学习施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多层次培训。针对基层监管部门、主流媒体、广告经营企业的不同需求,制作3套解读新《广告法》的PPT,分类组织普法培训4场次,260人次参加,分发新《广告法》普法读本600余本,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分笔试和现场竞答两个环节,组织开展新《广告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学一学、考一考、练一练,加深对新《广告法》的认识。
  二是做好全方位宣传。全面梳理新旧《广告法》的变化及新法特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介,通过各类新媒体资源进行全方位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结合部分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具体包括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等。
  三是加强主流媒体监管。会同常州市文广新局对市属主流媒体的负责人召开集体行政约谈会,要求其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制度和刊播制度。3-7月份共集体行政约谈3次,对媒体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其中包括7份责令停播通知书,1份处罚决定书。采取实时通报制和周通报制,及时通过QQ群将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本级监测的情况准确发送到各主流媒体,要求即时整改。主流媒体涉嫌严重违法的广告,立即采取责令整改、停播和立案查处相结合的方法,及时、精确地消除违法广告。专门赴电视台、报业集团等媒体上门督办,就近期总局通报的严重违法广告,召开专题座谈会,要求立即停播,并针对存在轻微违法的广告提出专项整改意见,以强化广告审查员的责任,建立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