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局发布二季度公益广告备案情况

08.08.2017  17:01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在传播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风尚中的重要作用,常州工商局依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发布了2017年第二季度公益广告备案情况通报。
  第二季度,常州市工商局共收到常州电视台等5家主流媒体报送备案的公益广告。4至6月份,全市报纸期刊类累计刊发公益广告通稿作品275条计171个版面,全市电视频道刊播14300分钟。公益广告的内容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并贴近当前该市迎接文明城市考核的实际,进行的各类创作、制作和刊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备案,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下一步,在常州市主流媒体公益广告备案常态化的基础上,常州局将把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制度推广到电信三大运营商、新闻网站以及主要商业网站,切实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