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外资登记“审批改备案”后准入流程大幅精简

02.11.2016  01:35


  2016年10月1日起,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制度。截至10月27日,常州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登记窗口共办结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业务75件,其中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3件,变更62件。与改革前相比,“审批改备案”政策给外资企业带来三个方面的显著变化:
  一是受众范围大。经国务院批准,“负面清单”范围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的,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从目前该市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看,约有近九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充分享受到这一改革红利。
  二是申请材料简化。原先外商投资企业均需经过商务部门先行审批,获得批准文件后才能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改革后,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签发后的30日之内,自行进行网上审批备案,纸质申报材料大幅减少。
  三是办理时限缩短。平均办理时限从原先含商务部门审批时限在内的20多个工作日缩减到正常工商设立登记的5个工作日以内。作为这次 “审批改备案”后常州市登记注册的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詹姆斯敦实验室设备技术(常州)有限公司从登记受理到领取营业执照,仅用时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