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积金新政 4月20日起父母子女可互用

14.04.2015  17:11

  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儿女买房,可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还贷

  4月20日起,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降为30%;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

  中国江苏网4月14日讯 昨天,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将有新的调整。从4月20日起,贷款新政将实施。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0%降低为30%。两人及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从5月1日起,职工在常州购买住房时,不仅本人和配偶能提取公积金,同一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即购房者的父母和子女,也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贷款新政

   变化一: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最低降至30%

  今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

  4月20日起执行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政,也对这一文件进行了落地,调整了贷款首付比例。

  据介绍,目前常州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最低首付两成,90平方米以上住房最低首付三成。新政实施后,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20%。

  目前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最低为60%,新政实施后,首付比例下调至最低30%。

  不过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首付比例下调,并不意味着贷款利率也下调。新政实施后,首套房贷款利率仍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