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下调非民用管道天然气和非民用销售电价

12.05.2015  17:57

  全年减少用户支出近3亿元

  新华报业网讯 常州物价部门12日发布消息,正式下调该市非民用管道天然气和非民用销售电价,降价后预计年减少用户支出2.98亿元。

  常州市物价局在从严测算气量、听取企业和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对市区两大燃气公司(常州港华燃气和常州新奥燃气)非居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中准价,平均下调0.11元/方,降价水平居于全省各市前列,自4月1日用气量结算执行。金坛、溧阳两辖市分别下调0.12元/立方米。经测算,预计本次非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后,常州全市年减少用户企业支出7400余万元。

  下调非民用销售电价方面,常州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为每千瓦时0.4096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14分,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69分。该市将分两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自今年4月20日起结算,与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价差缩小0.1元;明年4月20日起,取消化肥用电价格分类,按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经测算,本次电价调整,常州全市降价范围内的用电户预计年减少电费支出22400万元。

  常州市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强政策执行督查,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和供电公司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切实保障能源供应。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唐传虎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