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民办小学被责令停办 校长怪“政府协调不力”

13.06.2015  12:18

两年过去了,武进东庄新市民小学尚在。(孙波/图)

被鉴定为危房的武进东庄新市民小学教学楼仍未拆除。(孙波/图)

  常州武进区14所民办小学无证办学一事,经本网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原武进东庄新市民小学校长江宏向本网投诉,称他投资创办的民办小学也没有证,最终因武进区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不力,导致学校不复存在,造成校方重大损失。

  据江宏介绍,他于2000年创办东庄新市民小学,校址位于原东庄中学。2004年1月,武进区政府部门将校址协调迁至原东庄小学,此校舍建于70年代,较为破旧。2006年,东庄新市民小学校舍被认定为C级危房,出资加固后,并经武进区教育局同意后原地继续办学。

  2012年,学校收到武进区教育局送达的武进区住建局下达的责令停止使用通知书。通知书编号为“武安停2012-022”,大概内容是,东庄新市民小学校舍已于2009年被鉴定为DUS级危房,根据武安发〔2012〕12号文件精神,责令停止使用。江宏称,2006年被鉴定为C级危房后,学校便进行加固,直至2012年接到停止使用通知书前,没有任何单位告知学校被鉴定为D级危房,2009年以来,出租方东庄村委和学校都对校舍进行过维修加固,如果早知道是D级危房,就不会花这些冤枉钱。

  考虑到师生安全,江宏决定停课,并配合教育部门将学生分流到其他学校。2012年11月,在武进区区长臧建中召集下,就东庄新市民小学安全问题进行协调部署,并形成了“关于对原东庄小学危房实施原地翻建的协调会议纪要”,“纪要”要求在规划部门指导下立即对危房实施原地翻建,区财政给予一定支持,确保明年春季开学前完成改造(2013年9月1日前)。

  江宏说,为了在学校重建后能正常上课,校方租用场地将原有的教学设备设施搬迁存放,将四部校车维修并购买保险等待投入使用;挽留所有老师待岗,发放基本工资,这样一等就是两年多。直到2014年春季,重建工作仍未开工。

  至此,江宏开始寻求政府部门帮助。2014年5月,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管理处以文件形式回复江宏:东庄新市民小学确于2012年被权威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必须停止使用。2012年武进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要求立即对危房实施原地翻建。因为是学校翻建,前期必须有一系列报批手续。2014年6月24日,武进区人民政府回复江宏,称原本翻建小学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014年8月19日,常州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回复江宏,称东庄新市民学校2009年被鉴定为D级危房,必须停止使用,但因学生分流等问题导致未能及时搬出,所以未及时告知鉴定为危房的说法与事实不符。经查,2012年12月3日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印的第95号会议纪要明确,要在规划部门指导下立即对危房实施原地翻建。未能翻建,是因为按常州市人民政府常政复〔2013〕48号批准的武中分区WZ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东庄新市民学校所在地规划是绿化用地,原地翻建小学不符合该规划要求。

  江宏说,2012年武进区相关领导开会决定原地翻建,现在又说规划成绿化用地,让他措手不及,他到武进办学也是为了让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有地方读书,造成现在的损失,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部门不无责任,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尊重像他这样的办学者。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