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21.05.2015 13:07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为适应行政诉讼新常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5月15日,无锡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以及市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为搞好这次学法活动,市中级法院和市政府法制办精心编写了学法辅导专刊,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金飚进行了学法专题辅导。市长汪泉在本次学法活动上指出,当前我市正处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无锡”的关键时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是适应依法行政新常态、开启法治政府新征程的有力举措,也是推进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汪市长强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抓住学习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遵守行政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要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宝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中,完善执法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政府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二是要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各自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搜集证据,确保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能够经得起法院的司法审查,从而提升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性。三是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培训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大对于出庭应诉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际成效。(无锡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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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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