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办法 鼓励旅游

08.11.2016  17:39

  11月7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是提到了江苏要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办法,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监察工作考核范围。

  《意见》明确,要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办法,把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劳动监察职工权益保障工作考核。鼓励职工带薪休假,错峰出行旅游。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春、秋假,促进研学旅游发展。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引导错时错峰旅游消费。

  意见提出,到2020年,争取新增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50~100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到2020年,游客人均逗留天数超过3天,每人次平均消费达到1700元;城乡居民人均年出游率达到4.5次……

  江苏将深入挖掘鉴真东渡、郑和下西洋等历史人文资源,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的江苏品牌。促进房车、自驾车露营、邮轮游艇、低空飞行等旅游新业态发展。

  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立1个游客集散中心。到2018年,全省所有3A级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鹿伟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