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镇江模式”更上一层楼   

21.01.2016  09:35

  

  镇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生态与文化既是名城鲜明特色,也是名城建设发展不竭的动力。两会上,与会人员对建设美好家乡倾注了无限的热情。

  提高污水处理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各地也纷纷推出了水污染防治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水污染日益严峻的现状,水污染事件依然呈现高发态势。

  如何恢复水体自然净化能力?人大代表王金龙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促进江、河、港、沟、渠水系畅通。对已经污染的水体,江、河、港、沟、渠之间必须采取严格的阻隔措施,未净化处理的不能直接排往长江和内河。由于长江具备较强的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在污水净化达标后,必须定时定量排向长江,促进江水的自我净化,同时还要引江水入内河,形成水系之间定期循环的良性互流局面。二是要保持河道蓄水量。三是要疏浚清淤。目前大部分农村水道逐年变窄甚至堵塞,加之长期不清理淤泥,导致水系之间不畅通,水体失去了自我流通和自我净化能力。四是要避免在河道两岸砌石驳。许多地区为了美观,在河道两岸砌石驳,使得土壤与水之间产生阻隔,水体自我净化能力下降,水中动植物失去原有的生存空间,容易产生富氧化污染,破坏了水体的自然生态平衡。因此,王金龙建议政府大力引导居民尽量不要在河道两岸砌石驳,还河岸本来的生态净化功能。

  处置闲置土地

  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多。但在现实中,镇江市的不少开发区、高新区,总能看到一片一片土地被圈着,里面杂草丛生,闲置多年而没有能够开发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因此,政协委员吴金书建议: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是缓解镇江市用地供需矛盾的重要举措。

  一是精准界定闲置土地。要严格按照国土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关于闲置土地的定义,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并认真分析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二是全面开展闲置土地的调查。对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建设用地供应情况,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查明批而未用的土地有哪些。三是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要按照“一地一策”原则,根据闲置土地的不同类型,分别采取限期开发、退地还耕、强制收回等方式进行处置。对收回的国有土地要纳入储备,作为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使用。

  加强名城建设

  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使名城生态与文化资源优势“亮出来、活起来”,成为抓机遇、促发展的重要措施。

  为此,政协委员周文娟建议:一是成立镇江历史文化名城协调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究处理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与发展的重大工作。由分管规划、城建、文化的市领导担任组长,由市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任组员,办公室设在镇江市规划局,由规划局局长任主任,发挥名城保护建设合力。

  二是修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自制定以来,虽在2003年进行过修编,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难以适应镇江发展需要,无法发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顶层设计的作用,迫切需要进行新一轮修编。

  三是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命名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1986年,镇江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16年是名城命名30周年,需要推出一系列纪念活动,建议开展十项活动:1、召开纪念大会;2、组织建城史专家论证会,并对外发布建城元年;3、开展名城建设30周年成果展示活动;4、组织市民走进城市规划展示馆;5、开展“我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献一策”征文活动;6、组织镇江特色文化研究论文征集活动,编印论文集;7、启动镇江文献丛书编撰工作;8、开展网友参观历史文化遗存活动;9、组织镇江传世名著评选活动;10、开展诗文大家咏镇江活动。

  整合功能区建设

  施投入应该由谁提供或者如何分担等问题;突出区域不同板块的特色发展,注重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协调,逐步把镇江市的各类产业园区实施空间串联、产业组团、做强优势,改变园区的“零散化”、产业的“碎片化”,避免街道、园区之间的同质竞争。真正形成全市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新区划格局。

  三是完善政策,夯实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制度。要落实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不仅靠规划图纸上各种颜色的“图斑”,还要确立完善政策制度的基本原则,尽快拿出一份分门别类的政策清单。以政策解决问题为导向,尽量减少“有问题没政策、有政策没落实”,拿出3-5年的政策制定清单,根据不同的急需程度依次出台。建议对已经实践检验的相关政策进行法规文本转换,为镇江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发展固化坚实的制度基础。

  镇江商业圈正以多元化、多层次、多角度向中高端的方向强力升级。为此,政协委员范雨阗建议:一是加快中山路作为镇江主干道建设修复工作,使镇江车流量的主动脉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二是去劣存优,进一步优化整合。去除甘露商城等老旧商贸圈,把商铺向大市口地下商铺等新兴商贸圈分流,腾出原黄金地段作为大市口大商贸圈的附属建筑(如建设公共汽车停车场可大大缓解大市口停车难问题,从而刺激大市口大商贸圈消费需求,有望走出大市口作为镇江的商业中心却只能存活一两家大型商场的怪圈)。三是以市政府牵头发挥互联网优势,建立镇江市商贸圈电商平台。改变以前的各自为政,分兵作战,变为整合化一,统一经营管理。让苏宁、商业城、八佰伴、万达为主的镇江商业中坚力量在一个统一的电商平台上以更公开,更便捷的方式向广大镇江市民敞开。

  镇江市于2014年9月开始编制印发主体功能区规划,各辖市区根据市里的总体定位,也分别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了各具特色的主体功能区划制度体系。为此政协委员陈星建议: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体功能区建设是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的成果,要真正推行实施、落到实处,必须立足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高度,不能把主体功能区的建设简单地归类为生态建设的范畴、归因为绿色发展的需要。

  二是集聚特色,整合功能区建设的区划。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对内管理控制”容易、“对外协调发展”难的情形。这就需要在源头上打破行政区划的“壁垒”,尽快启动行政区划调整,解决好主体功能区内的公共服务提供、基础设

  “海绵城市”建设

  如何把镇江市打造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可示范、可复制的样板?人大代表徐益生建议:

  1.加强宣传,争取各方支持。在全市社会,特别是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普及,提升海绵城市建设重要性认识,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的共识和合力。逐步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和奖补机制,提高社会主体建设积极性,争取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

  2.制定规范,完善制度体系。市政府要结合住建部制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从镇江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尽快编制出台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为各责任主体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供统一标准,避免因建设要求和标准不统一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返工。

  3.多方筹集,保障建设资金。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多,投资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保障资金需求:首先要确保中央财政补助的12亿元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奖励;其次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城建重点项目,予以保障;最后要加强项目融资,加大金融机构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4.加强管控,提高建设质量。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规委会审查、立项审批、规划审批、环评审批、土地审批、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要求在新、改、扩建项目中得到落实。要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减少施工扰民,确保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

  城市“绿道”建设

  近年来,“绿道”作为一张现代化城市名片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受到市民的欢迎。但如何普及或在市民绿色出行、休闲健身等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政协委员王永新建议:

  1、把社区绿道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在建设城市绿道主动脉时,建设社区绿道,形成城市绿道的毛细血管,构建“城市绿道网络”。

  2、根据社区周边绿地、公园的地形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社区绿道,可先建立社区绿道示范区,逐步推广。

  3、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古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老小区改造工程等民生项目开展社区绿道建设。

  4、大型新建社区规划应同步考虑社区绿道建设。建设社区绿道,将绿道延伸到家门口,契合了人们追求舒适、快乐生活的愿望,也契合了建设低碳城市的要求。由于机动车不可驾入绿道,一方面能有效解决机动车与行人抢占社区道路资源的情况,另一方面,四通八达的社区绿道,使市民走出家门就可以享受城市慢行系统,让选择步行、骑自行车等低碳、安全出行成为可能。

  民建镇江市委提出加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的相关建议:1、建立科学的管理规范制度,明确章程,做到有章可依,有法可循。一是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报批程序;二是实施市场准入机制,公开招标,严控准入施工单位的资质。2、加大培训,着力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3、加强监管,建立长期监督考核机制。监管部门在明确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对施工和养护进行全方位监管。监管者要加强相应的知识储备,监管责任要设置分明,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又有效的监管流程,使监管不至于流于形式。欧阳习珍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