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
7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回顾总结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会上,市院案管处通报了上半年检察业务运行情况,9个基层院检察长作了交流发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永良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蒋永良检察长在讲话中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全市检察机关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全力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在提升审查逮捕、公诉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上狠下功夫。 强化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的意识,坚持以证据为核心,重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等作用,完善审前程序保障案件质效的工作机制和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积极发挥公诉部门的庭审指控功能,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促进庭审实质化。 在加大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力度上狠下功夫。 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强化信息化侦查手段实战应用,提升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水平。强化依法规范办案,全力抓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律师执业权利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依法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规范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组织“预防邮路”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建设、国土领域预防调查,扎实开展民生领域“密织制度预防网·标本兼治护民生”和国企“五个一”专项预防活动,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增强法律监督的效用上狠下功夫。 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推动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进一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化对法院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全程同步检察监督。进一步强化民行检察工作,在加强对生效裁判、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工作,坚持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要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促进检察司法公信力提升。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进一步提升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中存在的自满、厌烦情绪,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办案规范的顽疾。 进一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 当前问题排查工作的重点是高检院即将出台的“八项禁令”所列内容,以及省院反复强调的突出整治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的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等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定性、分类处理,采取不同方法认真加以解决。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即知即改、立查立改的原则,对查摆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方向目标、重点时限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导。 两级院党组和检察长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担当起领导协调和参谋助手的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工作、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工作。重点开展对问题排查不力,整治方向、重点和措施明显不到位的基层院的督查督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平衡发展。
三是要深入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来苏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准备工作。 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 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目标方向,牢牢把握构建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检察特色这一根本要求。 加强调研论证。 紧紧围绕曹建明检察长在讲话中提出的:完善检察办案组织问题、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运行方式问题、明确内部层级权限问题和机构整合问题等四个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徐安检察长提出的目标方向和工作要求,结合无锡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摸底调研和相关工作研究,为下一步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全面铺开提供决策参考。 积极做好工作准备。 作为省院确立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多出经验早见成效。其他不是试点的单位要提前谋划、早作准备。针对检察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有序进行;对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情况研究、干警思想摸底、问题困难研判等基础性准备工作。
四是要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全力推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两级院党组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讲政治、守纪律的自觉性,强化讲民主、善集中的意识,提升谋全局、抓大事的水平,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抓牢思想政治建设。 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定期分析队伍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全面及时掌握队伍建设现状,针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发挥领导干部在践行“三严三实”上的示范表率作用。 着力抓好检察业务能力建设。 要把干警业务能力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战略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为完善办案体系、办案组织模式做好人才储备。稳步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着力构建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分层分类开展任职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等,切实加强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最突出的大事来抓,切实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相融合,落实好向上一级院党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廉政谈话等各项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扎实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加强巡视工作机制,定期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和市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持续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各基层院的指导帮扶力度。要更加重视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构建“互联网十检察”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信息网络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