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召开全市检察宣传工作会议

05.11.2015  12:25

   10月29日,市院召开全市检察宣传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高检院、省院有关会议及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宣传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工作推进举措,谋划明年检察宣传工作思路。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媛出席会议并讲话,基层院分管院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全体特约通讯员,市院宣传处全体人员了参加会议。 

  宣传处主要负责人回顾总结了今年以来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高检院、省院有关会议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提出了近期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的意见,并谋划了明年推进检察宣传工作的初步设想。江阴、惠山、滨湖、南长等4家单位围绕2015年宣传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举措作交流发言。 

  张媛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2015年全市检察宣传工作的成效,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各基层院检察宣传工作推进不平衡,宣传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先进典型人物的推介力度不够,效果不凸显,对新媒体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认识不足、重建设轻运用等问题。张媛副检察长指出,做好当前和2016年全市检察宣传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绿色火车”转变为“动车组”。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新闻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全市检察宣传部门要更加注重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坚持主动宣传、及时宣传,先声夺人、抢占先机,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二是由“清炒”转变为“大拼盘”。两级院宣传部门要顺应新形势,要由倚重传统媒体向全媒体检察宣传转变,加快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努力构建功能互补、覆盖广泛、便捷高效、效果立体的现代检察宣传体系。三是由“独唱”转变为“大合唱”。两级院干警要克服宣传工作是宣传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的思想,应充分认识到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是两级院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强化“人人都是宣传主体、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意识,整合内部资源,积聚社会资源,构建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合力共进的大宣传格局。张媛副检察长强调,要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水平,就必须围绕工作主题,培育宣传“新亮点”;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占领宣传“主阵地”;必须善用新兴媒体,营造宣传“新语境”;必须加强典型宣传,树立先进“新标杆”;必须推进文化建设,积聚文化“新动能”。同时,要不断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保障、能力提升、机制建设和物质基础,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使检察宣传与时代要求同步,与检察事业发展同行,助推无锡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会议还表彰了江阴、宜兴、南长、开发区等四家全国检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以及在全市检察新闻宣传优秀作品评比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