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部门预算审计助推完善预算标准体系

27.10.2014  21:40
  10月中旬,南京市财政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2015年预算编审文件中明确,“加强物业管理费预算管理,2015年预算由基本支出中的单项核定改为项目支出重点管理,物业管理费的核定严格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积极研究完善物业管理费等定额标准体系。
      南京市审计局在今年的部门预算审计中,围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及“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关注预算支出标准,积极促进建立健全预算标准体系,。
      审计工作中,该局将部门运行经费的编制执行是否科学合理、均衡公平作为审计重点,关注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审计发现,财政部门对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都分类分档制定了统一的标准,但部门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负担标准,预算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主要表现为:物业管理费预算编制依据及标准不够明确;物业管理费支付标准及支出内容未能统一规范,少数预算单位物业管理费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个别预算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的选择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南京市财政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研究并规范基本支出中“物业管理费”预算管理,明确编制要求,规范支付标准和范围,加强资金审核,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公开和均衡。(杨丽 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