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24.07.2015 19:5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海门市以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加强属地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市、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调整完善市食安委组成人员,同时下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加快推进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全市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于6月底前全部建成。镇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或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食安办,明确食安办主任,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三是调整壮大乡镇(园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乡镇(园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由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本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市276个行政村(居委会),由村(居)村支书或村主任担任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并配备一名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目前,全市共配备协管员、信息员552名,形成了基层食品安全有人监管和有序监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列入对各乡镇、园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考核范围,并建立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全市上下已基本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和市、镇、村整体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海门市市场监管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4.07.201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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