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14.11.2014  11:53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明确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严格出让收支预算管理。 由财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住建、水务、教育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是严格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土地出让(租赁)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条款征缴土地出让收入。对于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追缴。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镇(区)和部门不得减免、缓缴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三是严格土地出让支出管理。 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