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显成效
28.10.2014 12:5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宿迁市财政局强化监管职能,严控审核程序,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阳光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升管理水平。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采购”,对于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事项或党委、政府因政策要求和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重要事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宿办发〔2013〕9号)文件要求,履行审批程序,确定资金来源和数额。二是严格审批采购方式,提高集中采购比例。对于超过2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实行集中采购。三是关注重大项目,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两资”去行政化改革精神,主动服务,现场监督指导,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四是完善信息补录与清理,强化专家评审。补录各评审专家基础信息,共完成212人信息补录工作,对部分未补录信息的评审专家进行了清理。五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阳光运行。不定期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通报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集中采购项目,派人现场监督;对不符合标准或手续不齐全的采购行为坚决不予支付,必须支付的,责成采购人补齐相关手续,按九折结算。
据统计,前三季度,宿迁市财政局累计实现政府采购预算4.31亿元,其中货物类3.3亿元、工程类0.4亿元、服务类0.6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76亿元,节约0.55亿元,节约率达12.8%。
本文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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