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2个设区市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10.08.2016  02:05

 

 

日前,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播报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对12个设区市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予以了重点介绍。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推动法律援助受援人群逐步由低保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全省已有12个设区市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镇江、苏州增加法律援助事项,对70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人员不再限制事项范围,对特殊人群特定情形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 二是推进法律援助精准服务。 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获得低保人员、五保户、残疾人等群体数据,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开展精准援助。 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满意度。 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构建“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咨询业务流程,提高法律援助的便捷性、互动性。健全便民服务机制。推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点援服务和流动服务,新增开放免费WiFi、雨伞借用、书报阅读、免费纯净水等便民新举措。

上半年,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9520件,其中,接待解答群众来访咨询138363件,一大批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