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精神

26.01.2015  12:10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召开后,镇江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召开了全体人员大会,认真学习了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的讲话和省法制办于爱荣主任的讲话,根据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积极参与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法定化。制定、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权力清单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对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重视行政权力库“一库两平台”的维护工作。
  二是切实做好承接和实施立法权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法制机构牵头、职能部门配合的政府立法新模式。加强政府立法机构建设,充实立法工作人员;抓紧开展立法权工作前期调研,及时建立有关工作制度和机制;选取合适的项目,开展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
  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尽快组建以政府工作人员
  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出台相关意见和规则;加强
  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要政府协议、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合法性论证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修订《镇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探索建立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推进和实施“五公开”、“四检查”、“三审查”、“二考核”、“一创新”工作。即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一哄而散、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组织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贯彻执行《镇江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情况、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审查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调整变化情况,审查和处理行政执法部门涉及投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与适当必;对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对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组织实施执法标准化创新项目。
  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发挥法制途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大力推进专家审案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三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积极适应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合同市委政法委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落实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
  七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推进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法律专业背景的比例。强化和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者能力建设,强化理论和实务培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实务技能。
  八是加强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和方式。组织开展好非人大任命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2015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法活动;通过政府法制专栏、行政复议公众微信平台,努力营造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氛围,组织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进行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