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规范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

02.02.2015  19:17
 

2014年,张家港市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共8910件人民调解案件获个案补贴,总金额近40万元。

一是统一补贴标准。 按调处的难易程度划分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复杂纠纷三个等级,并在规范制作卷宗的基础上给予20元、50元、350元的补贴。对调处特别重大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结合实际酌情增加补贴额度,并可给予记功等奖励;对提供可能引发重大上访、集访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线索,参照相关条款给予适当补贴。

二是严格分级审核。 补贴审核认定由市司法局严格把关。各镇司法所按要求对辖区内申请补贴的案件卷宗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司法局复审。卷宗制作按照《张家港市人民调解卷宗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评判标准按照《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量化操作,合格以上案件方可进行补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个案补贴经费,侵占、挪用个案补贴经费等现象。

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以来,该市实现调解工作由被动到主动,调解程序由随意到规范的两个转变。去年,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793次,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8%。


编校:邵建新
来源:张家港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