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粮食局四项措施推进法治建设

21.04.2015  20:24

      近日,镇江市市委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粮食局高度重视,专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2015年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治建设,为全市粮食行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实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定期评价制度和动态清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权标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进差别化监管,准确界定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储备粮油承储资格、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各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申报以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积极营造粮食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加强粮油质量检测。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完善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信息记录制度,试点库存粮食识别代码运行,加大对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投入,做好县级质检机构省级授牌工作。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对粮食仓储设施新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烘干设备建设、粮食信息化建设、粮食产业服务中心项目等有关粮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基层企业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公开制度、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使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强法治机关和执法队伍建设。督促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和人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现象。规范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加工和库存管理等活动的监督检查。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质量检查,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

      四是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改进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和案卷评查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各辖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督查。落实法制学习培训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计划,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粮食业务培训。落实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基本法律理论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行政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依法治国、依法管粮、粮食安全等主题,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一周年纪念日、世界粮食日等活动,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爱粮节粮为主题,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广场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宣传粮食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