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06.02.2015  22:08

 (2015年2月5日通过)

 

中共靖江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5日举行。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泰州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罗志军书记、泰州市委蓝绍敏书记分别在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泰州市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任务。

 

泰州市委常委、靖江市委书记倪斌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认为,倪斌同志的讲话,既充分体现上级全会精神,又切合靖江实际,对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必须切实抓好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丁斌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执纪监督,为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4年,在中共靖江市委和泰州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全会要求,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和泰州市纪委五次全会,靖江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依规依纪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围绕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深入推进“中梗阻”清障专项行动,加大对损害投资和发展环境等行为的执纪问责和曝光力度,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气候和环境。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认真落实中央、省和泰州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建立健全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推荐、交流、轮岗的具体措施。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市级机关派驻覆盖面。

 

第三,层层分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挂帅不出征”的相关规定。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纪委书记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形成有效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第四,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各类边整边犯和顶风违纪行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构建立体式作风建设督查体系,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倡导时代新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第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藏匿证据、建立攻守同盟等掩盖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办案制度和程序性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第六,用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执纪用权、干事创业,坚持学思践悟,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三个自信”,践行为民宗旨,永葆忠诚本色。着力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的能力。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切实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奋力谱写“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的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