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健康可持续发展

15.09.2015  00:08

  8月底,南京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审计建议陆续出台了《关于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的实施意见》等5项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办法。
  近年来,南京市十分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截至2014年底,南京市保障人数达到23.68万人,其中近两年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2.2987万户、覆盖6.5402万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3017万户、覆盖13.7786万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城市建设、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年初,南京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组专门召集财政、住建、发改、国土、规划、民政、人民银行、各建设单位等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召开审计进点会,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市本级分成资金筹集使用、房源审核分配、工程建设管理和棚户区改造等4个审计组。审计人员积极克服春节前被审计单位不易协调的困难,利用节前14个工作日加班加点调查了14个政府部门、37个企事业单位,并对涉及保障房贷款业务的22家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进行了逐一函查。同时,还组织江宁、六合、高淳、溧水、浦口等5区审计机关对各自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同步审计,并开展跟踪指导。
  此次审计以审查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线,重点关注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处置、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建设管理情况,跟踪前两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审计深度和覆盖面,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跟踪审计结果上报告市政府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市住建委、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市长缪瑞林批示,“要高度重视,着力推进,切实整改,力求实效并通报各区”。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管理。
  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有效运行。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使用中的问题,南京市着力保障资金管理规范和有效使用。对于趴在账上“打呼噜”的资金,通过优化审批政策等方式唤醒沉睡资金。要求及时拨付滞留在各区财政的专项资以及消化沉淀在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加快已竣工项目决算审计,清算滞留在开发商的专项资金。对于未执行规定享受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的情况,责成退回多收的专项资金。同时,针对租金收支管理混乱的问题,在新出台的《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廉租房租金收入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维护用途,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
  规范操作程序,紧抓保障房分配管理。为促进住房保障分配公平,充分调配保障房资源,南京市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共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家庭344户,取消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家庭151户,查处并清退违规出租保障性住房264套。对于拒不退回的房源情况,南京市审计局已移送主管部门,督促其通过司法途径清退违规房源。
拓展审计广度,双向加强审查力度。审计部门根据近两年的跟踪审计情况,2015年陆续开展了南京市危旧房改造专项审计和南京市“e路保障”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取得了很好的审计成效。一方面,横向扩展,不留审计死角。查处南京南站拆迁安置违法犯罪案件,追回骗取的安置房46套、追缴拆迁补偿款963.5万元,将涉嫌违法犯罪的8人移送司法机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另一方面,纵向延伸,堵住系统漏洞。对于历年存在重复保障和违规保障的问题,南京市审计局开展住建系统审核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创新政策制度,完善保障机制体制。南京市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将住房保障工作重心逐渐从住房建设向保障对象资格审核、房源分配和退出及后期使用管理等环节转移。对照审计发现的政策漏洞和缺陷,相继出台了《关于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的实施意见》、《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等5项规章制度,为新形势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穆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