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收贮利用工作

04.05.2015  13:23
        为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决策部署,盐城市各级农业部门积极组织秸秆综合利用实体单位常年收贮利用农作物秸秆,为推进秸秆禁烧、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统计,盐城市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实体单位307家,今年以来已收贮利用农作物秸秆约40万吨。盐城市积极扶持和培植秸秆综合利用实体单位开展秸秆收贮业务,全面推广“农户+实体单位+加工企业”的秸秆回收利用模式。完善收贮网络体系建设,按照“镇有收储场、村有贮运站、组有存放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收贮网络。鼓励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的秸秆加工利用农民合作组织和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