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积极实践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张家港市通过开展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厘清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责权边界,建立社会治理的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一是有序实施“政社互动”。召开全市“政社互动”推进会议,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明确各镇(区)“政社互动”工作全面推开。各镇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互动实践,目前已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出台《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 80家社会组织入选目录。制定《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梳理第一批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19个。
二是探索实践“三社联动”。完善“社区+”平台。开展城乡社区布点规划,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拓展一站式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会工作者服务等功能,南丰镇新丰社区打造“好邻里服务中心”分设15个服务功能区域,满足居民对子女教育、老人托管等各类新需求。开展试点工作。在市级“三社联动”试点单位锦丰镇滨江社区,按照“政府主导、专业承接、项目运作、整体联动”工作思路,培育民办非企机构锦丰镇滨江公益坊,培养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开展“向日葵的微笑”关爱困境儿童综合援助等特色项目,形成以“三社联动”为主体形式的社区服务新格局。扩大试点范围,各镇都确定了1个以上“三社联动”试点社区,扩大三社影响力。推进政府购买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出资近200万元开展公益创投活动,选取2个社区开展服务中心托管项目试点工作。
三是推进专项“公约制定”。在杨舍镇西湖苑社区开展试点,分组织准备、宣传发动、起草章程、表决通过、组织实施5个阶段进行。通过横幅,宣传栏、qq群、微信公众号、发放告居民书、问卷调查等方式提升居民的知晓率以及参与率;组织党员、群众起草制订《西湖苑社区自治章程》共11章55条,发到每家每户听取意见,通过5次的反复修改形成审议稿。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在社区形成“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法无规,居民自治”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设立“民意坊”采集民意、定期召开“党群议事会”、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开展居民交流,扩大协商民主。
四是全力推进“减负增效”。清理台账、创建、盖章事项,取消231套工作台账和62项社区盖章证明事项。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向纵深发展,拟制《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的实施意见》,目前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五是开展社区“治理创新”。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在大新镇新东社区试点,以党组织为核心推动架构重组,理顺管理架构,推动社区创设《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工作清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三份清单,对社区的职能义务进行了规范明确。推行“支部+协会+志愿者”模式,以党组织的主动作为撬动社会力量的集聚,培育发展了6个社会组织,社区党员牵头成立了12支志愿队,协同参与社区治理。探索积分管理,引导、盘活社区自身的管理服务资源,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现代社区多元共治”,在杨舍镇9个社区开展试点,围绕“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多元共治”目标,以智慧社区网络平台为抓手,着重推进居民自治工作,加强规范设置,完善居民自治组织体系,理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业委会、社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方面关系,规范民主决策,实现政府治理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