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着力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5月底,扬州市政府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招生工作的会议及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三严三实”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全力以赴全面落实今年的招生政策。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变化。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解读各项政策,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遇到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依据会议出台的各项招生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遵循“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强化规范,促进公平”的原则,具体制定各级各类招生方案,确保吃透政策,准确操作,社会稳定。
二是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遵守招生政策,自觉执行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共同维护招生秩序。以学生、家长、社会满意为标准,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招生中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严禁任何地区和学校突破计划招生,确因特殊原因调整招生计划的必须提前报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以贿招等手段招揽生源,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接受招生学校好处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提高班或实验班,更不能借机收费;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诋毁其他学校、误导学生家长。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坚持用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保证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经得起法律的衡量和社会的检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是热情做好招生服务。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理念,既严格坚持规定,积极应对,又要突出服务宗旨,优化服务内容。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和教师都要熟悉今年的招生政策,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想学生、家长之所想,急学生、家长之所急,办学生、家长之所需,热心提供接待、咨询、填报志愿等相关服务。建立接待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上访接待、电话咨询等工作,认真受理招生中的群众信访。